机关事业在职死亡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一 次性申领告知单

1.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或销户证明复印件; 2.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清退申办表》 ( 申办人为继承人) (附件 2);

4.《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减表》(附件 4);

5.单位出具红头函件《关于办理**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一次性领取 的函》(附件 7)。

其它情况:定居国外的提供出国或出境(香港、澳门、 台湾地区)定 居证明复印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 以上所有复印件必须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 ”加盖鲜章;对于 受理不通过的,填写《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一次性申领告知单》(附件 5)进行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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