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参保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事项名称:单位参保登记
◆受理单位:自治区、地(市)、县(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
◆服务对象:参保单位
◆办理渠道:窗口办理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办理材料:
1. 《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
◆办理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
◆查询方式:窗口查询、电话查询(条件成熟时可网上查询、APP 自助查询)
◆评价渠道:网上评价、现场评价
◆办理流程图:
◆说明事项:
1. 《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信息登记表》需加盖单位公章;
2.参保单位暂停参保、注销登记、拆分合并分立时应根据情况,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
二、职工参保登记的一次性告知单
◆事项名称:职工参保登记
◆受理单位:自治区、地(市)、县(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
◆服务对象:职工、灵活就业人员
◆办理渠道:窗口办理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办理材料:
1.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2. 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办理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灵活就业人员即时办结
◆查询方式:窗口查询、电话查询
◆评价渠道:网上评价、现场评价
◆办理流程图:
◆说明事项:
1.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需加盖单位公章;
2.特殊人群还需提供:①港澳台人员参加在职职工医保的, 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建立劳动 关系的证明②外国人参加在职职工医保的,需提供外国人就业证 件及居留证件,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③出国定居的,需提供护照 或永久居留证④在职转退休的,需提供退休审批材料(包括退休 审批文件复印件、退休审批表(企业)或干部最新任免表(机关 事业单位)、身份证复印件(审批表中含身份证复印件的无需提供);
3.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护照、港澳 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
4.委托办理的,应提供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委托人授权委托书。
三、城乡居民参保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事项名称: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受理单位:户籍所在地县(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
◆服务对象:城乡居民
◆办理渠道:窗口办理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办理材料:
1. 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常住人口须提供辖区派出
所发放的居住证明)
2.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表》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查询方式:窗口查询、电话查询
◆评价渠道:网上评价、现场评价
◆办理流程图:
◆说明事项:
特殊人群(1.特困人员、2.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 一二级重度残疾人、4.低保对象、5.返贫致贫人口、6.纳入防止返贫致贫监测范围的易返贫致贫人口(含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病突发严重困难户)、7.低保边缘对象、8.经工会部 门认定的困难职工、9.脱贫人员(原建档立卡人员)、10.获奖寺 庙僧尼、11.边境一线居民、12.6065人员、13.其他)需提供荣誉证书或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四 、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事项名称: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受理单位:自治区、地(市)、县(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
◆服务对象:参保职工、灵活就业人员
◆办理渠道:窗口办理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 《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表》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查询方式:窗口查询、电话查询
◆评价渠道:网上评价、现场评价
◆办理流程图:
◆说明事项:
1. 《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参保信息变更表》需加盖单位公章、灵活就业人员无需盖章;
2.变更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等关键信息的需提 供必要的对应辅助材料;单位专管员携带相关材料可代为变更职工参保信息。
五、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事项名称: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受理单位:户籍所在地县(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
◆服务对象:参保城乡居民
◆办理渠道:窗口办理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 《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表》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查询方式:窗口查询、电话查询
◆评价渠道:网上评价、现场评价
◆办理流程图:
◆说明事项:
1.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包括一般信息变更和参保状态变更(包括暂停和终止);
2.变更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等关键信息的需提供必要的对应辅助材料。
六、异地就医备案一次性告知单
◆事项名称:居民、职工参保人员备案
◆受理单位:自治区、地(市)、县(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
◆服务对象:居民、职工参保人员
◆办理渠道:窗口办理、电话办理、网上办理、APP 自助办理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办结
◆办理材料: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查询方式:窗口查询、电话查询、网上查询、APP 自助查询
◆评价渠道:网上评价、现场评价
◆办理流程图
七、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一次性告知单
◆事项名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 定
◆受理单位: 自治区、地(市)县(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
◆服务对象:参保职工和参保城乡居民
◆办理渠道: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区外就诊人员持相关资料至参 保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办理材料: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 《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或病情诊断证明及检查资料
◆办理时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查询方式:窗口查询、电话查询
◆评价渠道:网上评价、现场评价
◆说明事项:
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由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认定,区外就 诊人员持相关资料由参保地经办机构录入系统,区内就诊人员由 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受理,经办机构对医疗机构认定情况进
行有效监管。
八、门诊费用报销一次性告知单
◆事项名称:门诊费用报销
◆受理单位:自治区、地(市)、县(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
◆服务对象:参保职工和参保城乡居民
◆办理渠道:窗口办理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拨付—办结
◆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门诊收费
3.门诊费用清单
4.诊断证明
5.门诊处方底方
◆办理时限:不超过30个工作日
◆查询方式:窗口查询、电话查询
◆评价渠道:网上评价、现场评价
◆办理流程图:
◆说明事项:
1.在定点医疗机构外购药品需提供医院开具的外购药品处方;
2.急诊须提供急诊诊断证明及急诊发票原件、费用清单及处方底方。
九、住院费用报销一次性告知单
◆事项名称:住院费用报销
◆受理单位:自治区、地(市)、县(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
◆服务对象:参保职工和城乡居民
◆办理渠道:窗口办理、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拨付—办结
◆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医院收费票据
3.住院费用清单
4.诊断或出院证明
◆办理时限:不超过30个工作日
◆查询方式:窗口查询、电话查询
◆评价渠道:网上评价、现场评价
◆办理流程图:
◆说明事项:
1.在定点医疗机构外购药品需提供医院开具的外购药品处方;
2.符合以下异地就医条件的:①因公出差、休假、探亲期间患病住院的,②退休人员、城乡居民异地居住期间患病住院的,③派驻外地工作的职工,在当地患病住院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无法提供的应填写《个人承诺书》;
3.急诊须提供急诊诊断证明及急诊发票原件、费用清单及处方底方;
4.意外伤害就医的应提供交警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调 解协议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无法提供的应填写《个人承诺书》。
十、 生育待遇支付(生育医疗包干费、生育津贴、护理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一次性告知单
◆事项名称:生育待遇支付(生育医疗包干费、生育津贴、护理 津贴、 一次性营养补助)
◆受理单位:自治区、地(市)、县(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
◆服务对象:参保人员
◆办理渠道:窗口办理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拨付—办结
◆办理材料:
1. 《西藏自治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2.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婴儿死亡证明
3.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诊断证明及发票原件
◆办理时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查询方式:窗口查询、电话查询(条件成熟时可网上查询、APP 自助查询)
◆评价渠道:网上评价、现场评价
◆办理流程图:
◆说明事项:
1.失业职工还须提交《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
2.职工未就业配偶还须提交职工所在单位或者配偶所在村
(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工作单位的证明。
十一、计划生育待遇支付(生育医疗包干费、生育津贴)一次性告知单
◆事项名称:计划生育待遇支付(生育医疗包干费、生育津贴)
◆受理单位:自治区、地(市)、县(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
◆服务对象:参保人员
◆办理渠道:窗口办理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拨付—办结
◆办理材料:
1. 《西藏自治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2.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诊断证明及发票原件
◆办理时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查询方式:窗口查询、电话查询
◆评价渠道:网上评价、现场评价
◆办理流程图:
◆说明事项:
1.失业职工还须提交《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
2.职工未就业配偶还须提交职工所在单位或者配偶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工作单位的证明。
十二、离休干部和十八军(四路进藏)住院(门诊)费用报销一次性告知单
◆事项名称:离休干部和十八军(四路进藏)住院(门诊)费用
◆受理单位:自治区、地(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及区外离退休 服务管理部门
◆服务对象:全区离休干部和十八军(四路进藏)退休老同志
◆办理渠道:窗口办理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拨付—办结
◆办理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
2.医疗收费票据
3.医疗费用清单、处方底方
4.诊断或出院证明
◆办理时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
◆查询方式:窗口查询、电话查询(条件成熟时可网上查询、APP 自助查询)
◆评价渠道:网上评价、现场评价
◆办理流程图:
◆说明事项:
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费用300元以下的,仅需提供医疗收费票据和费用清单即可。
十三、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家庭共享一次性告知单
◆事项名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家庭共享
◆受理单位:自治区、地(市)、县(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
◆服务对象:参保职工
◆办理渠道:窗口办理、网上办理、APP 自助办理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办结
◆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家庭共享申请表》(一式两份 )
3.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近亲属共享承诺书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查询方式:窗口查询、电话查询、网上查询、APP 自助查询
◆评价渠道:网上评价、现场评价
◆办事流程图:
◆说明事项:
1.近亲属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2.单向绑定,单向消费;
3.不再参加我区基本医疗保险人员,个人账户家庭共享关系自动解除绑定。
朗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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