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登记
二、结婚登记条件
(一)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汉族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少数民族男不得早于20周岁、女不得早于18周岁;
(二)当事人双方至少一方户口须在朗县;
(三)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四)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五)双方自愿结婚。
三、所需材料
新办结婚登记:
(一)当事人双方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二)现役军人应提交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处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并持军人军官证、士兵证、身份证;
(三)当事人提供三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背景为红底);
(四)再婚的当事人,需持有离婚证(法院的调解书或判决书,判决书需要带法院出具的生效证明;
(五)丧偶再婚当事人,需持有公安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或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户口簿上婚姻状况一栏应注明丧偶。
友情提醒:以上证明材料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
注意:(以上材料必须为原件)
补办结婚登记:
(一)当事人双方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至少一方户口在朗县);
(二)当事人双方提供原结婚证丢失声明、旧证换新证或损毁证明;
(三)当事人提供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背景为红底)。
注意:(以上材料必须为原件)
四、办理程序
申请→审核→受理→决定→办结→发证
五、承诺时限
1 个工作日
六、窗口联系电话:0894-5462160
七、监督投诉电话:0894-5936729
西藏林芝朗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西藏自治区林芝市朗县人民政府停车场对面306省道旧东)
朗县人民政府二楼B5门
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30
业务咨询电话:0894-5462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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