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离婚登记
二、所需材料:
办理离婚登记:
(一)当事人双方户口簿(至少一方户口须在朗县);
(二)当事人双方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并且不能消磁);
(三)当事人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必须一致;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为已婚,不一致的应当先到有关部门予以更正;
(四)当事人双方原结婚证上的内容同居民身份证上一致,(如原结婚证办理时,使用一代身份证的新办需到户籍所在地开具身份变更证明);
(五)军人需持军人证件、身份证和所在部队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处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六)当事人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七)当事人双方各提交2张近期半身免冠彩照(蓝底);
(八)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的离婚备案回执单;
(九)询问笔录。
注意:(以上材料必须为原件)
补办离婚登记:
(一)当事人持有效身份证、户口薄原件;
(二)当事人提交2张近期一寸免冠彩照(蓝底);
(三)当事人原离婚证丢失声明书;
(四)当事人再婚的不得补办离婚证。
注意:(以上材料必须为原件)
三、办理程序
申请备案→冷静期(30天)→审核→受理→办结→发证
四、承诺时限
1 个工作日
五、窗口联系电话:0894-5462160
六、监督投诉电话:0894-5936729
西藏林芝朗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西藏自治区林芝市朗县人民政府停车场对面306省道旧东)
朗县人民政府二楼B5门
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30
业务咨询电话:0894-5462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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