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
2.经营场所使用相关文件。(经营场所适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的,承诺书模板点击链接: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住所使用证明、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3.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信息及身份证件复印件(使用纸质材料办理登记的,在申请书中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信息由分公司隶属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申请书中签署确认)。
4.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注:1.依照《公司法》、《外商投资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分公司申请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
2. 分公司设立登记免于提交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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